[东营]抢了“黑出租”50元 换来三年刑
黄河口晚刊讯身无分文的董某在路上拦了一辆“黑出租”,本想趁机敲诈一笔发点歪财,没想到只抢来50元,他万万没有想到,就是抢来的这50元钱换来了三年的刑罚。4月15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董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家,2009年曾被劳动教养一年。恢复自由之身后仍然好吃懒做,不思进取。2012年11月的一天,董某在西城油龙小区附近某网吧上网后,兜里一分钱也没剩,想到晚饭仍无着落,就打算拦个“黑出租”向司机要点钱用来吃饭。董某在小区南门搭上了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坐到副驾驶座上之后,就开口向司机要四十元钱,司机不解地问他们素不相识,凭什么给他钱?这时,董某就谎称要到某宾馆找朋友,让司机把他送到某宾馆西侧的小区,因为董某知道,那个小区附近人很少,便于勒索钱财。 司机把董某送到目的地后,董某不但没有付车费,反而再次向司机要五十元钱,同时,他把右手放进了裤子的右口袋里。司机有些害怕,就从兜里掏出五十元钱,并表示自己身上只有五十元,并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口袋。董某觉得司机身上应该还有不少钱财,就从腰带右侧拿出一个画画时用来裁纸的工具吓唬司机,扬言不给钱就给他破相。司机见势不妙,赶紧下车逃走。董某害怕司机报警,也赶紧下车逃走,并把抢来的五十元钱和不锈钢工具丢在了路边的垃圾箱里。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在第二天就将董某抓获,董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东营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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