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境内春节免收车辆通行费
山东境内春节免收车辆通行费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日专门向省内各家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下发通知要求,春节长假期间,为方便百姓出行,山东省内所有公路收费站将面向各类车辆暂时免收通行费。通知同时指出,免收通行费期间,超限10%以上的货运车辆仍须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起至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起至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详细时间执行标准为,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按正常程序操作,出口车道收费员在免费时段内收回通行卡,按键免费放行,并做好记录。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月3日20:00、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月5日20:00开始,恢复正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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