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被划"极度缺水" 水土流失达3.6万平方公里
山东被划"极度缺水" 水土流失达3.6万平方公里山东新闻网2月28日讯 (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记者 宋燕茹 郭辉)记者今天上午从山东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将正式施行,原有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重新进行修订。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尚梦平介绍,根据全省最近一次(2000年)水土流失遥感普查,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3.6万平方公里,全省人均每年可用水量为334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在世界上被划归为最缺水的“极度缺水”地区。人均耕地1.2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普遍存在的水土流失使全省水土资源匮乏形势更加严峻,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潜在威胁。新《水土保持法》共7章60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其他五章分别是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新法将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的成功作法和实践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
尚梦平说,当前,我省旱情十分严重,全省正在进行一场抗旱救灾的持久斗争,搞好水土保持,对预防和抵御旱灾的发生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分为两类措施,一类是植物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和灌木、种草等。这些措施可有效增加土壤含水量,涵养水源。另一类是工程措施,包括蓄、排、引等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如塘坝、水池、水窖、大口井、沟渠等。这些小型水利工程能有效拦蓄地表降水,增加水资源总量和补充地下水源。水土保持因为独特的涵养水源作用,不仅能“抗旱”,还能“防旱”。有些地方做到了“大雨不成灾,中雨不出山,小雨无径流,无雨水常流”。因此,水土保持设施在抗旱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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