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分类 2009-10-21 11:31:42 阅读2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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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蠡为什么隐居在陶山?——回答朋友“笑一笑”关于“一墓多坟”的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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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一笑”言: 范蠡为什么隐居在陶山?(欢迎讨论) [attach]5565[/attach]
范蠡,越国宰相,助越王建立国家后和西施隐居,后人对范蠡的隐居处争论不休,最有争议的是山东定陶和肥城,具体范蠡应该隐居在什么位置,目前还没有确切定论,但我个人来讲,我觉得应该是隐居在肥城陶山,下面是几点理由,欢迎讨论。 1、据史书记载,范蠡退隐在齐鲁之界,也就是齐国和鲁国交界的地方,而这个交界的地方应该就是在陶山,因为中国最早的长城齐长城就在陶山背面长青境内,齐长城就是齐国和鲁国的交界,不是定陶。 2、陶山有范蠡祠、山上有西施洞、还有范蠡墓这些名称当地百姓不会凭空想象出来的。 3、范蠡隐陶山居后,以经商为主,发展当地经济,人称“陶朱公”据史书记载,当时他的财富富可敌国,被后人称为“商业鼻祖”,后人经商行为被叫做“陶朱事业”。经商必须有店铺,因此当地就有了山阳铺、懂庄铺、查(茶)庄,经商需要用资金做周转,所以有了钱庄。后人集继承商圣范蠡传统善于经商,于是后来有了纸坊。 4、范蠡一生经商有道,没有著有经商的书籍,但是他隐居后,致力于商业、桑蚕鱼业,著有名书《养鱼经》是中国最早的关于渔业养殖的书籍。但是陶山前没有像样的水面,不可能养鱼,不养鱼就不可能写出书来。那么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养鱼呢?答案就是在肥城东的鱼池镇,那就是以前范蠡养鱼的地方。 5、有诗为证,范蠡隐居陶山,《陶山怀古》作者于慎行,明朝人,具体内容参见《陶山怀古》 这些就是我的论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拍砖。如果你有更好的理由证明范蠡隐居在陶山,欢迎讨论--------------------------------------------------------------------------------------------------------------------------------------- 喜上眉梢 言: “一墓多坟”的问题是古代祭祀风俗的问题,不是墓葬制度的问题,也不是为了迷惑后人的问题。 古人有一种习俗:凡是名人死后,不但建有真墓葬,而且其施过恩惠、做过官或里籍的人们还建有假墓葬,以便睹物思人,用于祭祀怀念,有的还建有祠堂。 先秦之前无坟无碑,只有平葬无堌堆,即使有也是后人添加之物——不仅是范蠡有众多的墓冢,而且其他的贤者也有很多的墓冢,比如毛遂墓、孟尝君墓、苏秦墓等等,所以仅凭墓冢、祠堂及墓碑,去判定某古人的生地与葬地是很不全面的依据,而有些古籍资料在编写记载的时候却又是在某古人之后,这本来就产生了许多的异地同名墓冢了,而地名是受这些墓冢影响的,古籍资料便以讹传讹了,而到我们的今天便更是以讹传讹了。 可以说先秦之前古人都不可能留下堌堆——高大的墓冢,还有碑刻。 我们只有探讨古人的祭祀习惯,才能够完全理解今天的“纠缠”——据我所知宣称是范蠡墓的不少于四五个(你到网上查一查吧),但可能有一个是真的,还可能都不是真的,真的没有被发现,这客观真假之事与今天的宣传无关。 还有一个问题,说“一古个人是哪里的人”是最笼统、最矛盾的问题了——出生之地,生活之地,做官之地。。。都不可能是一个,但现在都对此政治得很厉害——经济利益与社会效应所驱使,我们应该说这个古人是共有的才对,然而“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与一母”之势不两立的观念,让世人无法接受,一定要搞个“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来,对古人的“籍贯”定义本来就是一个模糊概念,怎么还能够搞清楚这位古人是哪里的人呢?特别对于像范蠡这种行踪不定有无准确记载的人,考察其葬地又何其艰难,凡是坚持范蠡所葬之地的地方,几乎都有“陶山”,这些“陶山”之名一定是在陶公生天之后,才取得名字吧,我想大多是这样。 比如不知道孔子祖籍,仅凭孔庙,那世界上一定有上百个地方争孔子的。 所以说“一墓多坟”的问题是古代祭祀风俗的问题,不是墓葬制度的问题,也不是为了迷惑后人的问题。 我想最初的记载应该是确凿的,特别是逝世之时的记载,或者是逝世不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记载,准确一些,而在很长时间后,至于各地建墓冢以作纪念,且以墓名起地名或山名,便让后世扑朔迷离了,因为都和历史记载近乎吻合,比如有范蠡墓之地的:山东肥城有陶山,山东菏泽定陶县有陶山,安徽涡阳有陶山,山东枣庄陶庄有陶山--------------------- [attach]5566[/attach] [attach]5567[/attach] 上为幽栖寺,下为范蠡墓,位于陶山脚下——山东肥城
[attach]5568[/attach] 范蠡湖————山东肥城
[attach]5569[/attach] [attach]5570[/attach] 范蠡墓与陶山近图——山东肥城
[attach]5571[/attach] 安徽涡阳范蠡墓 涡阳范蠡墓在县城东南15公里。《安徽通志》载:“越大夫范蠡墓在涡阳东南范蠡村”,旧时湖水环绕,墓浮其中,高若土山。上建庙宇,内塑西施像,并有松柏密林覆照,壮观异常。史载:越国大夫范蠡,助越灭吴后,功成身退,偕西施游齐、鲁、后商,晚年定居于此。 范蠡、西施死后就合葬在西子河畔的范蠡墓内。1981年载入《中国名胜大词典》,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ttach]5572[/attach] 大众网定陶讯 2008年5月14日,世界文化总会主席、中华工商管理学会主席、中华文化协会会长、台湾著名诗人、书画家范光陵博士携夫人邱秀陵女士来定陶祭拜先祖陶朱公范蠡。 [attach]5573[/attach] 山东枣庄陶庄之陶山范蠡祠遗址
还有一文说: 被誉为中国商家鼻祖的范蠡死后确实葬在肥城陶山。 在此我们引用一些关于范蠡的资料以佐证:
范蠡「Fàn Lǐ」 (前536-前448年) 字少伯,春秋末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从汉武帝独尊儒术、抵制商人开始,我国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传统中,均以“士(这里的士,不是广泛的知识分子,而是儒家知识分子)、农、工、商”为列,士为首,商为末,即使在商业发达的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故范蠡一生虽有辉煌业绩,却在以后的历史长河中无缘与历史名人共同载入史册(除史记外)。但在司马迁的记载中,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在汉初以前,人们对商人并没有这么歧视,所以他能被记载到《史记》中,供后世泛读! 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后入越,辅助勾践廿余年,终于使勾践于公元前四七三年灭吴。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后至齐,父子戮力耕作,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使为相。范蠡辞去相职,定居于陶(今山东定陶西北,另一说法为山东肥城陶山)经商积资巨万,称“陶朱公”。 范蠡既能治国用兵,又能齐家保身,是先秦时期罕见的智士,史书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 简介 (又一说) 范蠡,字少伯,春秋末期楚国宛邑(今河南省南阳市)散户陇人。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17?年,约于公元前420?年无疾而终,享年高龄,几近百岁,被称为中国商人圣祖。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青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范蠡却不为世人所识。
[attach]5574[/attach] 周景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今浙江嘉兴),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周景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今江苏太湖中洞庭山)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遂于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越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议和后“人待期时,忍其辱,乘其败……”“持满而不溢,则于天同道,上天会佑之;地能万物,人应该节用,这样则获地之赐;扶危定倾,谦卑事之,则与人同道,人可动之。” 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为了实施灭吴战略,也是九术之一的“美人计”,范蠡亲自跋山涉水,终于在苎萝山浣纱河访到德才貌兼备的巾帼奇女——西施,在历史上谱写了西施深明大义献身吴王,里应外合兴越灭吴的传奇篇章。范蠡事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卒于灭吴,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遂与西施隐姓埋名、泛舟五湖。不过,与西施泛舟五湖只是民间传说,事实上,范蠡隐退时已经68岁高龄,而西施要比范蠡小的多。但是人们总愿编织出英雄美人的佳话,因此才有泛舟五湖这一说。但史实应该不是这样的。 后来,他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今山东定陶西北),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陶地东邻齐、鲁;西接秦、郑;北通晋、燕;南连楚、越。)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根据时节、气候、民情、风俗等,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机而动。)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乃我国道德经商——儒商之鼻祖。 史学家司马迁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史书中有语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范蠡归隐 范蠡在帮助越王勾践成功之后,立刻离开了越国。他从齐国写信给文种说:“蜚(同“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大意是说:飞鸟射杀完了,好的弓箭就会被收起来。狡猾的兔子捕完了,猎狗就会被煮掉。越王为人阴险,工于心计。可以与他共患难却不能同享乐。你为什么还不快离开呢? 文种在收到信后便称病不上朝,但最终仍未逃脱赐死的命运。而范蠡却早早料到这一点,不得不说,是他的过人之处啊! 而鸟尽弓藏自此以后便成为了一个成语,比喻事成之后,把曾经出过力的人一脚踢开或加以消灭。后代诸多名臣都以此为警戒。 原文出自《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第十一》: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 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
军事宗旨 强则戒骄逸,处安有备;弱则暗图强,待机而动;用兵善乘虚蹈隙,出奇制胜。为后世称道并沿用。
经济思想 “劝农桑,务积谷”、“农末兼营”、“务完物、无息币”、“平粜各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等至今对现代的经济建设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著作 《计然篇》;在《国语·越语下》《史记·货殖列传》中均有记载;《汉书·艺文志》记有范蠡兵法二篇,但皆已流失。 陶朱公著有 《陶朱公理财十二则》 (可能是后人所托), 内容如下: 能识人:知人善恶,赈目不负。 能用人:因财器便,任事可赖。 能知机:善贮时宜,不致蚀本。 能倡率:躬行以率,观感自生。 能整顿:货物整齐,夺人心目。 能敏捷:犹豫不决,到老无成。 能接纳:礼义相交,顾客者众。 能安业:弃旧迎新,商贾大病。 能辩论:生财之道,开引其机。 能办货:置货不拘,获利必多。 能收帐:勤谨不怠,取讨自多。 能还帐:多少先后,酌中而行。 根据陶朱公的经商思想加工整理而成的《陶朱公生意经》,又称《陶朱公商经》、《陶朱公商训》或《陶朱公经商十八则》,至今仍在定陶一带流传。《陶朱公生意经》内容如下: 生意要勤快,懒惰百事废。 用度要节俭,奢华钱财竭。 价格要证明,含糊争执多。 赊欠要证人,滥欠血本亏。 货物要面验,滥入质价减。 出入要谦慎,潦草错误多。 用人要方正,歪斜托付难。 优劣要细分,混淆耗用大。 货物要修正,散漫查点难。 期限要约定,马虎失信用。 买卖要随时,拖延失良机。 钱财要明慎,糊涂弊端生。 临事要尽责,委托受害大。 账目要稽查,懈怠资本滞。 接纳要谦和,暴躁交易少。 主心要宁静,妄动误事多。 说话要规矩,浮躁失事多。 工作要精细,粗糙出劣品。 生平大事年表 公元前536年(鲁昭公六年、楚灵王五年)范蠡出生宛地三户邑,其时孔子十五岁。 公元前516年(鲁昭公二十五年、楚平王十三年、吴王僚十一年);宛令文种见范蠡,范蠡时年二十岁。 公元前511(鲁昭公三十一年、楚昭王五年、吴阖闾四年);范蠡邀文种入越,时年范蠡二十五岁。 公元前494年(鲁哀公三年、楚昭王二十二年、越勾践三年);勾践兵败西于会稽山,始重用范蠡、文种等。范蠡时年42岁。 公元前493年(鲁哀公二年、楚昭王二十三年、越勾践四年);勾践、范蠡君臣入吴为奴,范蠡时年43岁。 公元前490年(鲁哀公五年、楚昭王二十六年、越勾践七年、吴夫差六年);勾践、范蠡君臣离吴返越,范蠡时年46岁。 公元前486年(鲁哀公九年、楚惠王三年、越勾践十一年、吴夫差十年);勾践欲起兵伐吴,范蠡劝阻,范蠡时年50岁。 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楚惠王五年、越勾践十三年、吴夫差十二年);吴再次伐齐,占于艾陵,越王君臣朝见吴王,君臣皆有贿赂,进一步麻痹吴人,夫差杀伍子胥。范蠡时年52岁。 公元前482年(鲁哀公十三年、楚惠王七年、越勾践十五年、吴夫差十四年);吴、晋黄池之会,越师乘机袭击吴国,大败之,杀吴太子等,年底吴越讲和。范蠡时年54岁。 公元前479年(鲁哀公十六年、楚惠王十年、越勾践十八年、吴夫差十七年);越兴师伐吴,兵至于五湖。范蠡时年57岁。 公元前478年(鲁哀公十七年、楚惠王十一年、越勾践十九年、吴夫差十八年);三月,越伐吴、吴师还战于笠泽、双方夹吴松江而阵、越人大败吴师。范蠡时年58岁。 公元前475年(鲁哀公二十年,楚惠王十四年,越勾践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十一年);十一月越围吴、范蠡采用围而不攻的战略,令吴师自溃。范蠡时年61岁。 公元前473年(鲁哀公二十二年,楚惠王十六年,越勾践二十四年,吴夫差二十三年);年底,越灭吴,夫差自杀,范蠡时年63岁。 公元前468年(鲁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二十一年,越勾践二十九年);越王实现霸业,范蠡即泛舟五湖,时年68岁。
[attach]5575[/attach] 公元前465年,越王勾践卒,时年范蠡71岁。 公元前448年,范蠡卒,时年88岁!
民间传说中的范蠡 范蠡是越王勾践的大臣,足智多谋,帮助越王打败了吴王,成就了霸业。庆功会上独少范蠡,原来他隐姓埋名,逃到了齐国去了,临行前给另一个功臣文种写了一封信说:“高鸟己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与其处乐,子若不去,将害于子。”文种不信,终成剑下之鬼。范蠡在齐国经营农业和商业,发了大财,他把金钱看得很淡薄,把钱财都分散给穷朋友和疏远的亲戚。范蠡能发家致富,又能散财,在人们心目中是难得的活财神。 是谁要了范蠡儿子的命 关于范蠡,除了他辅佐越王勾践成就大业、功成身退等事迹之外,司马迁还在《史记》中讲了一件事: 范蠡一家离开越国,先在齐国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到了陶地。他认为陶地道路通畅,做生意可以发财致富,于是自称陶朱公,与自己的儿子一齐做了商人,没过多久就积累了丰厚的家资。 在陶地,朱公生了小儿子。小儿子长大后,陶朱公的二儿子因为杀人被楚国拘捕了。自古以来,凡是家有千金的犯人不会在闹市中被处死,因此,朱公决定派小儿子去探望二儿子,并让他带一千镒黄金。就在小儿子即将出发时,大儿子说:“我是长子,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我去,却派小弟,说明我是不肖之子。”说完就要自杀。其母见状就对朱公说:“现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眼看老大说自杀就自杀,该如何是好?”不得已,朱公只好派大儿子去,并写了一封信要他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同时交代说:“你到楚国后,把金子送到庄生家,一切听从他的吩咐,千万不要与他发生争执。” 老大到了楚国,依照父亲的嘱咐如数向庄生进献了黄金。庄生说:“你现在赶快离开,千万不要留在这里,即使在你弟弟释放后,也不要问原因。”老大口中答应,但并没有真的离开,而是偷偷留在了楚国,并用自己另外私带的黄金贿赂楚国主事的达官贵人。 庄生由于廉洁正直而闻名于楚国,从楚王至下,对他都很尊重。黄金送来后,他对妻子说:“这是陶朱公的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 庄生找了一个机会入宫见楚王,以天象有变将对楚国有危害为由劝楚王实行德政,楚王于是准备实行大赦。接受了贿赂的楚国达官贵人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老大。他寻思,既然实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释放了,那一千镒黄金不就等于白白给庄生了吗?于是他又返回见庄生。庄生一见他惊奇地问:“你没有离开吗?”长子说:“没有,当初我为弟弟的事情而来,现在楚国要实行大赦了,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释放,所以特来向您告辞。”庄生听出了话里的意思就说:“你自己到房间里取黄金吧。”老大暗自庆幸黄金失而复得。 庄生因为遭到长子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宫会见楚王,说:“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议论陶地富翁朱公的儿子杀人后被关在楚国,他家派人用金钱贿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并不是君王体恤楚国人而实行大赦,而是因为朱公儿子才大赦的。”楚王听罢大怒,于是他命令先杀掉朱公的儿子,之后才下达大赦的诏令。 长子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了。母亲和乡邻们都十分悲痛,只有朱公笑着说:“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他从小就与我生活在一起,经受过各种苦难,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得不易,弃之也毫不吝惜,本来我是打算让他去的。老大不能弃财,所以最终害了自己的弟弟,这很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 无疑,上述故事进一步表现了范蠡非凡的识人眼力,同时也验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知子莫如父。” 抛开老二杀人偿命、咎由自取不谈,可以说是庄生要了小二子的命,而让庄生作此决定的是长子,所以是他要了弟弟的命,而他又是朱公在孩子母亲要求下才派去的,可母亲也是出于无奈……那么,究竟是谁要了小二子的命呢? 是朱公。倘若他真想救出儿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关系向大儿子讲明,但他只是草草交代了几句。他难道不是在用长子的行为、次子的生命证 明自己的眼力吗? (出自《世说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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