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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舍不得咽下的食物——“口”、“甘”二字趣释 [打印本页]

作者: 费振龙    时间: 2013-1-8 22:53
标题: 舍不得咽下的食物——“口”、“甘”二字趣释
  “口”从甲骨文至楷书一望便知是一个象形字,像人的嘴巴。不过甲骨文的“口”为“”,更像一个口,上下唇及口角均描绘得惟妙惟肖。《说文解字•口部》:“口,人所以言食也,象形。”其意思是,口是人们用来进食和讲话的器官。许慎的定义十分清楚,只有人的口才是“口”的本义。那么其他的动物的口只能进食,不能用于说话,所以其他动物的“口”是人“口”的引申义。

  由于“口”是人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引申为指“人”或“人口”的意思。如《孟子•梁惠王上》:“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其意思是:一户有百亩的耕地,统治者们不去妨碍他们的生产,那么几个人的家庭就可以吃饱不挨饿。

  与“口”关系密切的“甘”字,在甲骨文中也已经出现了。甲骨文的“甘”作“”,本义是美味。其外部是“口”的象形字,“口”中加一短横为指事符号,指出口中有味道鲜美的食物。“甘”是一个指事字。金文中目前还没有见到“甘”字,小篆的形体与甲骨文的“甘”相同。《说文解字•口部》:“甘,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许慎认为“甘”的本义是“美味”,与甲骨文的造字意义相符。但他认为“甘”字是由“口”字和“一”字构成,那应该是会意字。许慎并且讲“一”就是指“道”。这种说法与造字时的先民们所处的商代历史不相符,那时人们只以食为大事,根本不知道“道”为何物,更不知道“道”这个东西不可吃,也无法放到嘴里去。还是段玉裁说得好:“甘为五味之一,而五味之可口皆曰甘。”段玉裁的第一句讲的是“甘”的引申义,第二句讲的才是“甘”的本义。他的意思是“甘”包括五味之一的“甜”味,“甜”是一种美味,自古而然。《说文解字》用“甘”释“甜”,正说明了这一解释是正确的。但是这样解释并不完全正确,因此段玉裁又说“五味”是可口的味道,因此都可称“甘”。即是说,一切人们认为是可口味道的都可叫“甘”。只有一种美味的食物含在口里,细细品尝,回味无穷,因此才舍不得咽下去。可见“口”中的“一”为指事符号,指代美味的食物。在古代的饮食结构中,最能引起西北地区先民食欲的美食是“羊肉”,以至今天,这些地区的民风犹存偏爱羊肉的习俗。

  好吃的食物人们含在口中舍不得咽下,因此“甘”字就有了“情愿”、“甘愿”、“乐意”的意思。如《诗•齐风•鸡鸣》:“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其意思是:虫儿飞得乱哄哄,我甘愿和你同床共做一个美好的梦。

  因为“甘”指“美味”,所以引申出味道美的东西也称“甘”。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甘肥周于堂。”其意思是味道美滋滋的野兽肉挂满堂上。“甘”也用来比喻美好的生活,如“同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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