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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仅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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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13-5-21 09:21: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年来,济宁市司法局大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建设,全面提升了非监禁刑罚执行效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自2007年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597人,解除矫正7975人,有4人重新犯罪,再犯罪率0.3‰。目前在矫46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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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执法流程,济宁市司法局在全市推行涵盖从入矫到解矫15个执法步骤、236个工作环节的《执法流程图例和过程详解》,并率先出台《济宁市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采取“二见二访三议”方法,提高判前社会调查质量。为了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目标,该局落实分级处遇制度,把监督管理级别分为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等次,实行宽严相济的矫正处遇。区分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除矫正三个阶段,实行个性化教育矫治。

    据介绍,济宁市司法局还集中2012年政法专项资金200余万元,一次性采购矫正管理终端163台,矫正管理显示终端14台,矫正终端3100余部,建成纵联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综合性智能化管理平台,3000多名余刑6个月以上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纳入监管,实现了监管工作的全时制、全方位和远程化。该局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指挥中心,12个县市区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监管中心,155个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站,三级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职能,以信息化引领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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