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大病保险补偿全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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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33 | 回复0 | 2013-4-19 09: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有你就是幸福 于 2013-4-19 15: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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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莱芜讯 “一开始我不知道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这回事,后来得知脑梗死今年    被列入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范围,除新农合报销外还能享受这个大病险。母亲这几个月住院花费大概8万多元,最后报销了6万多元,自己才花了两万多元。”莱城区方下镇许小洼村杨文彬对记者提到的,正是莱芜市今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的重大疾病保险补偿。 

         记者从莱芜市卫生局了解到,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得到了相应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部分补偿17%;超出8000元部分补偿比例高达73%,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新农合报销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相当于给参合农民上了双重保险,减轻了就医负担。截至目前,莱芜市受益于此项政策的参合农民已有1241人次,报销金额130.21万元。 (莱芜日报记者 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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