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林学院简介1

[复制链接]
查看1258 | 回复0 | 2010-12-20 12: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具有52年本科历史。经过52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经成为一所以农林为特色,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建设大学。 浙农林大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







编辑本段浙江农林大学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坐落于杭州西郊,有“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市”,“中国十佳可持续发展城市”之美誉的临安市,是浙江最早创办的高等学府,是浙江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的校徽以绿色为主色调,由“浙江农林大学”中英文字样、银杏叶、建校年份(1958)三部分组成。采用绿色和银杏叶寓意学校以农林为特色,以培养绿色科技人才、服务现代农业、致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
  
校名中文全称浙江农林大学
校名中文简称浙江农林大
校名英文全称ZHEJIANG A & F UNIVERSITY
校名英文简称ZAFU
校 训求真,敬业
精 神坚韧不拔,不断超越
学校层次定位教学研究型
学 校 级 别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发 展 战 略生态育人,创新强校
学校服务定位三个面向:面向三农,面向基层,面向社会

编辑本段校园概况  校园占地面积2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校园按照“崇尚自然,优化环境;因地制宜,特色鲜明;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理念规划与建设。校园与植物园两园合一,是一座集教学、科研、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校园。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1958年,中共浙江省委决定创办一所高等林业院校,定名“天目林学院”。当年6月,以省林业厅为主,建德地委抽调党政干部,一批知名教授和留学归国学者共同参与筹建。当时确定专业设置为林业、木材采伐与运输机械化、木材机械加工和林产化学加工工艺专业。招生规模400名。   
浙江农林大学

1959年7月,省委、省人委决定,温州林学院与天目林学院合并。
  1960年2月,省委决定,浙江农学院、天目林学院、舟山水产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农业大学。
  1962年2月,省委决定,天目林学院从浙江农业大学划出,归省教育厅领导,党委工作归省高校党委领导。原属省农科院领导的林科所划归省林业厅和天目林学院双重领导。
  1966年9月,省人民委员会同意“天目林学院”改名为“浙江林学院”。
  1970年7月,省革委会决定浙江林学院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
  1978年4月,省革委会决定,浙江农业大学林学系改为浙江农业大学天目分校。
  1979年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恢复浙江林学院。设林学、林业特产专业,学生规模1000人。
  1981年12月,国务院批准浙江林学院为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6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浙江林学院由省林业厅主管改由省教委主管。
  1997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委对该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价。
  1999年5月,学院制订了《浙江林学院十年改革和发展纲要》。
  2000年12月,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浙江林学院扩建工程选址临安市锦城镇镇北,按远期建设15000在校生规模设计,总规划用地124.4万平方米(1866亩),总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2001年5月,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方案通过评审。规划创建功能分区合理的校园总体布局和融建筑、空间、园林绿化及自然环境于一体,校园文化气氛浓郁的开放型、旅游型、现代化的绿色大学。6月6日,新校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
  2002年10月8日,一期工程竣工启用。
  2003年,学院出台《浙江林学院学校定位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3-2020)》。
  2010年,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于1月18号开始在广西南宁广西艺术学院行。1月20日下午举行的议程是针对本科高校升格更名为大学进行投票,浙江林学院高票获通过,正式升格为浙江农林大学。
  2010年6月6日,浙江林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这也是浙江省唯一以农林学科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长吕祖善分别发来贺信。浙江省政协主席周国富为学校揭牌,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出席揭牌庆典大会。[1]
编辑本段机构设置  学校的机构设置大致可分为三大系统:
  教学单位(二级学院):包括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环境科技学院、工程学院、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茶文化学院、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军训部等。
  党群系统: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学校工会、学校团委等。
  行政系统:包括校长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处、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研究生部、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基本建设处、产业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育发展中心、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产业后勤集团公司等。


0.jpg
1.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