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源文化 | 百姓族训家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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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族训家规》由侯仁贵先生编著


祖源文化 | 百姓族训家规(7)



080常氏家训


(2011-08-2013:38:55)
    常氏子孙,理应继承发扬常氏优良传统,慎终追远。下面根据家中族谱所传常氏家训,抄录于此,供常氏子孙参考。
  “凡语必忠信、凡行必笃敬、饮食必慎节、字书必楷正、容貌必端庄、衣冠必肃整、居处必正静、做事必谋始、出言必顾行、常德必固持、然诺必重应、见善如己出、见恶如己病。”

081


082于氏族规家训摘编

2016-06-19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于氏族规家训》以“勤耕读、尚节俭,循法礼、孝乡里,廉仕吏、存仁德”等为核心要义,涵盖“勤、俭、学、善、廉”等朴素道理,对于氏后人养成恭良谦让、急公尚义、勤俭持家等行为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对当地民俗民风也有着长远影响。
廉仕吏
    从来寡所用,斯廉所取,未有用之极繁多,而取之能廉洁者也。
【译文】从来都是只有极少的消费,才会廉洁不贪污。没有奢侈浪费还能保持廉洁不贪污的。
倡勤俭
    士子幸而上达,身虽贵显,居家切要勤俭,不可奢靡。待人务宜谦光,不可骄傲。
【译文】读书人有幸被上面选中任用,身份虽然尊贵显耀,但居家一定要勤俭,不可以享乐奢糜。对待他人务必要谦虚坦荡,不可以骄傲。

于氏家训
重读书
    族人不知读书之乐,侥幸博一青衫,自以为万事皆足。不知发过先达,尽系读书之人。愿我家子弟破除积习。做童生,下一番苦功,望进学;即使数命不偶,难于遇合,道理明透,亦不被人目为不通。
【译文】家族中有的人不知道读书的乐趣,侥幸赢得了读书人的称号,就自认为所有的事情都完备了。却不知道过去发达显贵的先贤前辈,都是用功读书的人。希望我们家族的子弟打破过去积累下的陋习。做童生,一定要下一番苦功夫,朝考取秀才的方向努力;即使命运不济,难于遇到做官的机会,只要通过读书能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也就不会被人看作是不通晓事理的人了。
严教管
    子弟家居,饮食、勤作俱教以规矩,事上、接下俱教以礼数。勿致放荡、恐久久便成狂妄。
【译文】儿女的起居、饮食、学习做事都要用规矩来教导,上奉尊长、下待晚辈都要用礼数来教导。不能任其放荡自流,否则长久下去恐怕会变成狂妄的人。

于氏族规家训
奉仁德
居心不可刻薄。天地长养万物,只是一个仁,仁则并包无外。今人当处处以仁存心,所见、所行、所言。自无暴戾之习,纯是一个霭然和气。福慧油然而生,为子孙不知存了多少地步,自家那里觉得?
【译文】做人心地不可刻薄。天地孕育大地万物,关键就是一个“仁”字,做到“仁”,就可以兼容并包万物。现在的人应处处心中存“仁”,其所见、所行、所言都应存“仁”。这样自然就没有暴虐、戾气的恶习,成为一个和蔼可亲的人。这样福德、智慧就会自然生成,不知不觉中就为子孙后代积攒下了许多福禄。

于氏“族规条约”十六则及“责惩条约”二十四则。
I、族规条约十六则
    敦孝弟、务耕读、重大宗、敬族事、睦族党、慎交游、议承祀、明赏罚、严家规、相扶持、正名分、严责惩、守遗范、禁争讼、分嫡庶、尊族长。
2、责惩条约二十四则
不敬父母不得同归辛口祭扫;
不礼尊长不得登明堂受拜;
不守家规不得登明堂序立;
不和族党不得同归公所共享饭食;
不遵公议归族长责惩;
不珍族谱垫办修谱纸笔;
在制生子造立家祠;
在制取妻与在制生子同;
行习不堪规劝不从不登族谱;
学术不正教之不改族谱除名;
族规不整经理人垫办祭扫往来船价;
族事不公经理人出资公存备修忠义祠;
公帐不明评族人禀明族长另议;
私借公项收存人包赔;
私立租字将代粮银地退回;
霸种祭田送官究治族谱除名;
盗当盗卖虽及后世子孙亦要包赔且永不许经管族事;
当卖失查经理人包赔;
侵占祭田重修龙凤御篆碑罩;
串坟耕种垫办供桌拜席;
强借公存与不遵公议同;
损伤茔树另议看坟人将公田退回;
故犯规条与不守家规同;
不遵调处送官究治按不孝议。




083


084傅氏族规族训


规约说
附:规戒各八则
原谱族长说:世固有一人之行而可以善风俗者矣。国有君、邑有大夫,而争讼者诉於其庭。党有正、闾有胥,而是非者质於其室。君大夫者党正,闾胥者人所仰而望也,仰而望之苟非其人吾未见其能化也。
今吾族人不必无为善者,不必无为不善者。其为不善者初未尝不自恐曰:吾长者毋乃闻之,然逆料其莫之禁也。遂荡检蝓闲不罹於祸而不止,其为善者又惧不善者之有以相及也。则阴以戒其子弟曰:彼之所为是祖宗鬼神所共嫉也,其隐鉴之,且勿彰之。独为不善而不见人之有善,独为善而无与於人之不善;是以善者各有惧心,不善者终无悔志甚非所以待吾族人也。
夫齐家与治国一而已矣,治国者择贤而任之,然后一国之风俗以正。齐家者躬行以率之,然后一家之行习以端。以尊治卑,以贤治愚,其势固然。若倡者不先以致率者不谨,亦独为善者之羞也;乃推族人之耄而有德者为族之长,即以其贤而能者为房长以佐之。既而誓之曰:凡当此任者,善则劝、恶则惩;曲直者决之,争闹者理之,矜寡孤独者、疾废者多方以济之。勿自为不善使为善者知感,勿曲护不善,使不善者知愧。
如是以治吾族人,则善者不私其善,不善者知有善。有不化者谁欤族人闻之喜而请书焉!墀退而为之说。
十世炳墀谨撰
原谱有族长一说。考周礼,党有正、闾有胥、族有长。正与胥所以补官治之不足,族长又所以补乡治之不足,意至周矣。
三代而后,正胥屡易其名,至今名异而实亦异,欲以整理齐一之责求之於族中一二人难矣。又考族长注云,族长以年高望重者为之。有其年无其望不足以资摄服,有其望无其年不足以示尊崇;即年与望俱设,族人堕於自由平等之习而无法以绳,其后则术穷。仰或无年与望俱之人而强立其名,更不免偏陂嫌疑之私,而违理以平其情则乱尤甚;是尤其弊也。窃天良者尽人之所同也。
礼教者旧家其未远也。与其整理於已然之后,不如防杜於未然之先;与其以劝善惩恶求之一二人,不如以为善去恶勉之族众人。立一不可移易之准则俾吾族人。父训其子,兄训其弟,各本天亲潜移默化。偶尔有一、二违反者,族中多数人皆得直持之以相规劝。吾族中人未有不激发天良而终不改易者,是虽无族长而族长其人自在也,是为规约说劝戒各八则列后。
劝则八
一:永敦孝友:孝为百行之原,不孝不足以为人;因亲及亲不友不足以言孝。故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吾族绵廷至今三百余年,孝友为之也,盖本实厚而枝叶昌也;族人其永久勿忘。
二:不失诗书:诗书所以化气质也,智者以裕经纶,愚者以守礼教。吾国於世界为四千余年来文化先进国家,赖此现今科学时代;废弃六经,舍本遂未;舍体求用。国家凌夷至此有必然也。吾族之有家国观念者,欲由修身齐家以治国平天下,万不可失此。
三:力守基业:先业为生活之根据,乃先人积铢累寸、手胼足胝以贻子孙者力;甚劳心甚苦矣,况庐墓所在,轻弃於人忍乎不忍?惟能进取乃能退守;若株守一隅,终不足恃,故守之不能不力。
四:严训子孙:养不教父之过尽人皆知。然往往有出於姑息,出於怠荒;而子孙至於大不肖者,失家训也。考吾族前辈,颇多刚正严明;家声因以不替。盖养正自童蒙始,立教至有家庭始。若待其流於恶习而训之晚矣,故家训不能不严。
五:赈恤贫乏:族大则齿繁,齿繁则贫富不一致。纵不如范氏之广置义田,也应学阵氏之厚以升斗。况赈饥济溺於外人皆有不忍,况一本之亲乎。孔子曰: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如是则谓之无德,吾族悭吝者不可不知。
六:维持纲常:纲,三纲也。常,五常也。君臣、父子、夫妇是谓三纲。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是谓五常。民国虽无君臣,确有上下,愈见其理不易。是纲常者,天地之正气、人类之大本。如菽粟布帛之不可离一,有未合则禽兽也。但国有国之纲常,族有族之纲常,家有家之纲常;总在以上率下、以父率子、以兄率弟。俾群趋於轨物是又为家长者之责也。
七:虔诚祭祀:中国历史以血统主义为重,血统者,精神一贯之所繁也。祖宗父母不能亘古长存,其屡代不忘者,悉本诸孝子仁人之心。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又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均此意也。凡吾族人,不但春秋祭祀在所必,诚如清明、中元以及阴寿忌辰均须虔诚祭祀,而其心始安矣。
八:整肃家规:男位正乎外,女位正乎内,经言之详矣。凡尊卑上下之俦,语言动作之末,均须严肃整齐,以不失於正。不然大而礼义廉耻之不知,小而饮食衣服之浪漫习以性成,其子孙之贤与不肖可知矣。故不论家之贫富、人之多寡,入其室要有一种雍穆安详之气,而规模始初具也。
戒则八
一:勿倚富贵而薄天亲:人何以富贵?命也!何以有此命?祖德宗功也。即蒙祖宗之余荫而祖宗之子孙不能皆富贵从而厚之?是弥祖宗余荫之不逮也。而反薄之吾族人之不富贵者是,是薄祖宗也。忍乎不忍?故见有以富贵自骄视族人之不富贵者若路人,其富贵不久其子孙,亦不肖也!有当然也。
二:勿矜才智而略尊长:有大才者,应无不当。有大智者,心无不虚。不然小有才智,非真聪明也。况尊长之前名分早定,有才智者谦逊之,不遑而反矜之,矜则貌,矜则渎浅言之礼让之不知深,知之天良之太薄也,其愚孰甚。
三:勿乱伦纪而遭天谴:凡淫人妻女者,杀及三世。其遭报必酷,况谊属天亲,或以下犯上,或以上乱下;或弟承兄嫂,兄占弟媳,数世祖宗之羞、屡代子孙之玷。其罪大恶极,天地之所不容,鬼神之所震怒。小则罚其身,大则斩其祀。有前鉴矣。
四:勿好游荡而失常业:常业乃生活之根据,古语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有常业矣。明矣!若任情游荡而无一定职业,富者以渐分而至穷困,贫者以无赖而流盗匪,势所必至也。盖生活迫之使然也,此人生所最重要者也。
五:勿充贱役而玷祖宗:前段言:人贵职业,而择业尤不可不慎。大则士、农、工、商。小者负贩、工艺皆正业也。若皂棣舆台,古来之所贱。即民国倡言平等,而於人前任人呼遣,任人使役,族人有此,全族为之不光。其祖宗焉得不隐然痛乎?反而思之,当亦汗下。
六:勿为僧道而绝堙祀:僧道,空门也。无所不空,置伦常於不顾,即真心求仙佛者,入於清净寂灭之途,背理灭伦已为正道所不许。其下焉者怠堕失业以生活,坐使后嗣因之斩。为僧道者之心安?为僧道者之祖宗其能安乎?念及此,恕为僧道者之心亦不能忍即安也。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明训也。
七:勿因忿争而伤太和:和气致祥,戾气致殃,普通皆然。况谊属亲族,彼此先有骨肉相关之观念在,自无势力之可恃,自无强弱之不平,则忿争可以泯矣!即或小有忿争,不过一言一动之细微反而思之,未有不可以息者也。九世同居完全是一个忍字得力,问何以忍?所以养太和之气也。族之昌大,盖有由也。至於因忿兴讼,开忤逆门,上以伤祖宗之心,下以启子孙之,其罪戾尤甚。吾族更宜切戒。
八:勿悭小利而薄天良:刻薄成家者,其报最惨。考其初,并无大有损人利己之事,只以平日锱铢必较,总求利已;而后可利已即所以损人,损人即所以害已之,天良也。故凡为人,宁可失之厚,不可失之薄。失之厚不至於穷,失之薄即至於恶天道报施不爽也。致於族人关系密切,更不应有此。
    十世炳熙谨序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庚辰岁六月中旬


085皮氏族规


    一每年春祭,限清明日。该年总首动公项钱备,希馔接房户首房长至祠主祭。至冬祭限十月十二合族,齐集须衣冠整肃。戴星而来以照诚敬。
    一凡举贡生监,每逢冬祭须预期入祠会祭,除冠婚丧祭考试外,不到者公罚不贷。
    一忤逆不孝,大干法纪。族内倘或犯此,小则听户族处治,大则关官究办决不姑宽。
    一兄弟各有配偶不可紊乱兹。因先辈未###一旦革除,未免绝嗣甚多。自今以往再不许紊配乱伦,倘有仍蹈前辙者,即以亲支房长及读书明理之人是问。倘容隐不报,一经查出匪第,不准入谱,或家处或送官决不宽贷。
    一族内被出之氏,既为他姓之妇,决不准入谱系。即脉生有子仅可于夫旁注一氏字,其生卒年月仍不敢载,该氏殁后尤不得与夫并进牌位。如违,一经查出,公会处罚不贷。
    一族间无嗣之人,许请#户首房长继立亲支子?如亲支俱无或疏房亦可。倘私自继立异姓,听族众逐出不入谱系。
    一族中有接异子已经革除,转接同姓为孙者,恐年深日久,其子念异父养育之恩,将名书于牌两混入香盒则革仍如不革矣!自后有进牌位者,该年总首当时阅谱,查明有名者进无名者,屏之门外。并即时传各门房长公,同处罚。如当未查明过后清出,仍惟值年总首是问。以杜混入之端。
    一族内无嗣之人,接子可接孙亦可。如彼已接异子不许贪其财产再将本宗之子过继。盖彼以异姓为后既绝祖宗之血脉矣!今以子为异子之子,非与彼同乱宗族。孚以后倘有过继异子为嗣者,听族众逐出决不准入谱系。
一族内请祖入祠必先知会,总首倘私自进牌,一经
查出听户首酌处,决不宽贷。
一族内有事先禀明亲支房长,不能寝息该房长,同
有事者请朋户首酌议。如不能寝于伊家,二人公条酒席
听户首传众房长示期集祠预禀,祖先次判曲直户首在上,
侧坐众房长依次坐,有事者侍立两盈,各呈绿由。勿许
争竞曲者,听户首酌广过,恶大小责#倘不遵约束,户首
暨众房长秉直送公。
一户首房长代祖宗执法,责重权大,族众不得
年分相抗户长。亦不得以情代法。如有怒公侮逆户首
房长者,户首房长及有事之家,一同捐赀送公,不
得推诿。
一祠内将来倘多积钱#不拘房分择殷实。老成者
分掌多寡记簿存。总首手至冬祭#总首将本利算清或
仍掌或另推,总宜不存私意。无稍#欠广可以上封祖
先下卸已责。
一老谱规条计四十年一续,今自丁未迄壬辰已四
十五年艮由畏难,故逾五年之期。兹幸踊跃告成。后
有续者仍照旧规。
一春秋祭费,钱谷利息并奖赏多寡,俱详规序。
但奖赏之额于旧规中略为加增,以示鼓励
一以后有忠孝节义德行学问经名人传赞者,预将
传赞送祠存稿,以便将来采取,不致遗失。看别人以
及祖祠原置续置,乐捐田山须择异姓老成,不许同姓
人等居住栽种以息争端。劝族谨守宗规序。
祖祠之设所以尊,祖敬宗期于久而不忘。也然非
有公正敬慎之人以主持之。其弊必有日滋,而至于发
坏者。
我家祠宇自明迄,今历有年,所其规书未始不善,
奈深日久,老成渐亡,所赖有后起者力持不懈。
一以公正行之广,几可相延于无穷。会议每年二人,
总管则一族之大小事务,以及公是公非,悉于彼乎是,
赖推之者必其人胸襟开扩,公正晓事而后可未有,不
论其人而妄有所举也。至于钱#掌管钱利加二谷利加
三,祭费谷一石五斗。管之者上手推下手,所管不当
仍惟上手是问。值年总首必于祭祀之日算明张单,一
切用物契据等项交还。清赏之法咣泮六石补廪八石出
贡十石中举二十石,较前各增子匕孙匕长守不忘无乎
不可。但又说近来人心不古,秉公者少为私者多。所
举之人果其秉心无他,而或持愚见以相抵毁,同族自
有公论,若推之不当一味利已含混,报销匪第祖先罚
其绝嗣,合族尤当重处,永不准再管公事。自今以后
凡我族众,各宜懔遵是所深望。
发表于2006-5-108:04
皮氏家训六条:
一曰重人伦
人生大伦有五,而孝弟居先。是孝者百行之原
也。父母生子,保抱冀其成立,疾痛畏其不寿,教
养婚娶,异生精力,悉殚于此。一旦成立或有薄于
供养者,视如途人者。又有诿于贫#者,不知父母
之恩爱,虽钱寒困苦,亦竭尽无已而人子之天性。
何独昧于平居乎!礼曰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
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赵,又曰亲老出,
不易方?不过时亲#色容不盛。又曰父殁,而不能
读父之书,手泽存焉,雨母殁,而杯圈不能饮焉。
口泽之气存焉,耳吾辈可不知哉!贾生慨秦俗之
衰云,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
父。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诟语,不至于禽
兽不止,吾辈可不戒哉。
凡我族中子弟,宜恭敬宜和顺。毋暴厉、毋
侮逆、毋缺于供养。毋好和财而私,妻子毋忘久
远,而阙祭祀。养生丧死追远,各尽其诚乃克,
报恩于万一。而子道其广乎!而兄弟一气之分也。
孝于亲自当恭于兄。友于弟乃或以言语之微,货财
之细一室操戈不啻寇。
#此种情弊,父母视之,必有所不忍甚矣。不能
为悌弟者,必不能为孝子也,又何有于事君忠、
夫妇和与友信哉!至于宗族亦一体之分也,由今
日视之,则为千为万有不一之势,由前日言之,
则一人之遗,实无彼此之异。此其间宜存体恤之
隐,宜有曲全之方,期同登于丰乐之境,不可相
忌相猜相诟相病,使其情曰,漓也此数者。皆人
居身之所最先,我族众其共领之。
二曰闲有家
易曰,家人#匕悔,厉吉妇子嬉匕终吝,治
家之道,先在内外严肃,不至于嬉笑无节,上下
无等,至于幼稚之子,尤在有以防闲之。盖人生
德性,坚定必在能立之年#见乡曲之间,或优娼
妓声演之堂室,或宾朋往来奕博。为欢子弟,见
其父兄如此心慕,而则效之遂至习惯,若天性故
其小者,亡财大者,破家甚者,不至流于盗贼。
不止履霜,之渐可丧也哉!自今以往,凡我族众
皆有治家之贵,宜丙外严肃,不至于流荡无归,
子弟俾守正业,无为无益之行,家道曰臻于上未
可知矣!
三曰勤耕稼
古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
赛饥寒,切实人之饥#而能不为非道者鲜矣。故
一家之中秀者,为士不能者,必令之耕,毋游手、
毋游食、毋荒于酒、毋冗于色,勿好逸而忘劳、
毋始劝而终怠。五进之宅树以桑焉,百亩之田毋
失时焉,广几公税有所出,老者衣帛食肉少者,
不饥不寒#实有资送死有赖,而礼义亦因以兴书。
曰我民迪小子,惟士物爱厥心臧。又曰嗣雨股肱
纯其艺#稷,奔走事厥考厥长。岂非耕之为用,大
而事之所?重哉。顾知开财之源,而不知节其流则
空乏立至。是俭又所以辅劝,而不可不急讲也。
每见世之人祖宗劝,苦子孙不知艰难、奢侈夸耀、
怠惰自安,不转盼而遗产立尽,饿死沟壑,作奸犯
刑,可胜欢哉!夫天之生物有限,而人之用动无穷,
随其分之大小而节制之,宜衣帛者不必文绣,宜
食粗者不必梁肉。一切正用外悉限以有定之规度,
则不独为天地惜物力,而且为子孙留有馀矣。
四曰懋学修
修身之道,自天子以至于广人皆然。而不得
圣人之书,则其理不明。故四民之秀者必穷研经
史,而修齐之道乃晰即。愚昧之夫亦必观陈言,
而其质乃化。我家族众人,繁不有以教之。则愚
者终于愚而或者终于或矣!是以学问之道急匕焉!
且读与耕并一家之中一二,世不读则必有纲常倒
置,父不父子不子者,必有举止鄙陋,言非所言
行非所行者,若此非惟不挂人齿颊,并不可列于
人数矣!我祖世笃忠厚,服习多人,身心性命期
后辈讲明,而切究之属在,来嗣敢忌世业#
凡我族众子弟之愚者,当授以师传以化其气
质,子弟之秀者尤当教以诗书,俾心性通而人道
立穷,可以独善其身达,可以兼善天下乃不负我。
祖之厚望也夫。
五日睦乡邻
古有云,非党员宅是卜,惟邻是卜。是里之仁,
非独人仁,我亦宜仁也。顾或乡村之间一饭之德,
未报即起不平之心,一言之出,偶乖即怀忿憾之意,
是彼之不仁,犹小而我之不仁,不尤大乎。是以圣
贤立教,使之相友相助相扶持,而倍致其##
凡我族众皆有乡邻,亦宜福则同庆、祸则同恤、
难之小者排之,难之大者解之。毋唆人之争讼,毋
受人之贿赂,毋欺人之孤弱,毋侵人之田产。一待
以君子长者之道,而邻可洽比矣。即或有怨于我者,
圣人不云以直报怨乎!即以直报之,可也至于眦睚
之失何有焉。若夫逞一已之暴气,无礼义无上下,
虽蹈锋及而不顾者,斯又不足论矣!孟子曰:是亦
妄人也已矣。
六曰恤奴仆
陈大士先生有曰:童仆亦人之子,可恕则恕。万
不可恕,方加以鞭笞。盖言接下贵以宽,御贱贵以
仁也。我家亦有仆隶,亦有下人,好恶或辟则以仁
也。我家亦有仆隶,亦有下人,好恶或辟则于制行
亦,有所损必也。老者养之以恩,少者接之以仁。
广倾心服从太和之气,溢于一门矣,余故以是终焉。
浮亭门清撰

086


087齐氏族规


尊祖敬宗,和家睦族,毋致因利害义,有伤风化。
祠宇整修,春秋祭祀,毋致失期废弛,有违祖训。
各宗坟墓,山林界止,毋致缺祀失管,有被占据。
读书尚礼,交财尚义,毋致骄慢啬吝,有玷家声。
富勿自骄,贫勿自贱,毋致恃富疾病,有失大礼。
婚姻择配,朋友择交,毋致贪慕富豪,有辱宗亲。
周穷恤匮,济物利人,毋致悭吝不为,有乖礼体。
珍玩厅巧,丧家斧斤,毋致贪爱蓄藏,有遗后患。
冠婚讲礼,称家有无,毋致袭俗浮奢,有乖家礼。
房舍如式,服饰从俭,毋致僭侈繁华,有于例禁。


088康氏家训


(2012-12-3023:47:15
康氏十条家训如下:
1、孝父母。古人云,孝为百行之源,要做孝子,一是爱惜父母,二是敬重父母,三是要守身。处处行善事,时时存善心,扬名以显父母,这才是真孝子。孝能感天动地而必有其后。
2、敬祖宗。一要修整坟墓,以安祖宗之体魄,二要修整祠堂,以安祖宗之神灵;三要及时修缮以明祖宗之来历。新择葬地,藏风聚气,祭祀供议,须熟而奉。生冷之物鬼神不得而享。
3、重师儒。师儒乃明圣贤之道,不可不重。读书成名或农工商贾,略知礼仪。读书人,受思不可忘,无恩不可怨。不可恃才而傲慢乡党,不可挟绅矜而出入衙门。
4、正闺门。男女居室,人之大伦。重视门风。如闺门不正,虽富贵亦可羞可恶;如男女有别,虽贫贱亦可荣可敬。一族有族规,一家要有家规。闺门之整肃又先在男,男子守正,妇女谁敢不正。
5、睦宗族。宗族便是兄弟。一族便是一大家,一家和睦一族好。与外姓结怨尚可不可,况同族,何忍结怨。愿世世知书保全祖宗的恩义。
6、务正义。我祖宗忠孝传家,后世子孙必务正业,只有士农工商贾之路。至于地里医道,虽非邪术,恐学制不精,误人不少,切不可图其事之安逸,轻学以害人。
7、早完粮。百姓无君臣之分,只有钱粮是奉君王的,一日完粮一日太平。少有天灾,未经奉免,亦宜完纳。凡有声名者,切不可抗粮取祸,一时好高,后悔迟了。
8、息争讼。凡人一生,不入公门,便是福人。如果已葬祖茔被占而讼,尚属万不得已。若因求地葬祖而与人结讼,岂不可笑。若妻媳被占,似乎有理。妻媳愿改婚,其家无耻。况一切小岔致讼,至于破家荡产,辱身失名,自害害人,后悔莫已,何不早思量?
9、杜邪风。凡葬祖祭祀,儒家自有正礼。僧道邪说概不可信。狂奔呼喊,做暴戾之气,引妖魅之风,乃王法当禁者,更不可行。至于男女入教持斋,非但伤风败俗,而且贻祸宗党,可怕,可怕。
10、禁溺女。自溺其女,本性凶恶,莫过豺狼虎豹更凶,若不禁止,成何宗族。如今溺女之人亦人人得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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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孟氏族规宗约
2014-06-0411:53:10来源:聊城孟氏宗亲网
亚圣孟子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离娄上》)。”族规是宗法制度下家族规定的内部管理规则,是为了用来约束本家族成员而制定的公约,是维持家族血缘关系的重要形式,是家族内部成员为人处世的基本依据,是教育族人修身齐家的的重大举措,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中国历史上对于维持家族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发展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常言道:“族有族规,家有家法,”族规宗约由来已久。孟氏家族作为名门望族,除强调族人自律自省外,还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族规宗约。譬如:民国时期有的《孟氏族谱》规定了十六条族规。又如:《孟子世家流寓阳谷支谱》记载了十三条宗约。
作为家族管理,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有些管理内容以及具体的管理方式和表现形式有较大程度的改变,但就其过去的族规宗约的内涵实质来讲仍然有其积极地一面,这些族规宗约至今仍有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在不失族规宗约本意的前提下,予以继承、发展、改进、创新,制定出适应现代社会家族管理的新族规。
可以想象,如果各个家族都能按照社会公德原则,制定出符合家族族情和社会要求、合乎国家利益和时代特征的族规宗约并能付诸实施,那么我们的家族、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出现更加文明、更加进步、更加积极、更加健康的局面。
现将抄录的《孟氏族规》《孟氏宗约》予以登载,以表达忆族规,思族风,念族情,促族兴之意。
一.孟氏族规
据《孟氏族事百题》第六章记载,民国《孟氏族谱》规定的十六条族规如下:
孝悌、忠信、读书、务农、忍让、勤俭、善行、本分、戒奢华、戒赌博、戒淫荡、戒酗酒、戒种坟间隙地、戒茔间牧牛羊、戒健颂、戒戏谑。
二.孟氏宗约
据《孟子世家流寓阳谷支谱》卷三记载,阳谷孟氏宗约如下:
知者,法。不肖者遵焉,三尺在故也。伯仲亚旅等夷耳其作奸犯科孰得而禁。诸稍为创制,俾世守之作宗约。
族大人众,面对祠堂弗立致伎家各有主,或供其父而置其祖,或其祖父而忘其高曾,甚至蒸尝有缺神主弗置,或一人而二三其主者。种种建礼悖义之事,良不可训。今当共择吉地建立祠堂,将始祖以及高曾祖考神主尽供养其中。遇春秋祭祀、元旦庆贺,卑幼皆宜侵晨在庙伺尊长至随班行礼毕。就庙中庆贺:妇女以晨后为度,如男子礼皆一拜而散,在卑幼可以免奔走之苦,尊长亦可以免接应之劳。一以避烦,一以睦族也。如有不遵,族长率族众以理谕逐之,三喻不服则别其派。
------墓木为神之所栖,无论不可戕伐,并不可剪其枝叶。甘棠且思之,况墓树呼?若妄动一木一枝者,罪与不孝等。
------祖宗崇祀乡贤者,代不乏人。凡遇二八月丁祭日,本宗子孙有职者,皆宜斋戒洁服伺候随班行礼。
------各宗有为盗者,脏证既明,族长率族人告于祖庙,送于官府,明正典刑。
------各宗子孙以卑犯尊者,当先以理谕。如更执拗不服,告于族长。族长率族人告于家庙,明言其罪。庭责之,以警其馀。
------各宗有出仕既有职者,凡本宗有吉凶事不得以官尊推故不到,族党间非论爵地也。
------各宗子孙有富而无义,且恃钱凌轹宗族者,合宗明开其所犯之过。先告于家庙,使其敛辑。如复不悛,众告于官府明正其罪。
------各宗子孙有土田争执者,族长率族众约日谒庙,为彼讲解。如两情不服,听其官府告理,毋得纠众左袒一人。
------各宗子孙有荡产赌博开局,并父子同局,以及宿娼、酗酒者,族长纠众率之祖庙,庭责之,以警其馀。如舛(原字由“舛”“马”两字,上下结构组成)骜不服,告于官府明正其罪。
------各宗子孙有不孝者,其父母来告族长,族长集其宗属之近者询之,果无异辞,告于祖庙,纠诸宗尊长,明告官府,以正其罪。
------男女有别,叔嫂不通,向不亲授受,不同室辩事,不相近谋事,不并行,不迎面,祖父、伯父之妾俱相避,婶幼、侄长或婶侄之年相若亦相避,并与叔嫂相避之规,同。
------族人私家相见,晚辈傍坐,主人前坐。临行向上一揖,亲伯叔祖不送,其次送檐下,五服送二门,晚辈皆随行同辈送二门,童子虽疏亦不送。族人卑有年七十、八十者,见尊长一揖,不拜不入公处。随众为礼,老老者不以筋力为礼。
------凡各宗子孙年四十无子者,择本支一人为嗣。本支无则择族属之近者,近族复无则立族人为嗣。如乞养他人子及赘婿以乱吾宗,族长率众立逐之。仍造,送于官按律致罪。
------右各条稍为规制。事不止此,以此是推之,当亦不远。元旦庙中庆贺毕,家长命读书者讲家规一遍,务为遵守,毋得屑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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