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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侯
鄂伦春族是我国北方古老民族之一,“鄂伦春”是民族自称,意为“山岭上的人”,或“有驯鹿的人”。鄂伦春人长期以狩猎生活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几乎所有的男子都是优秀的骑手和百发百中的射手,他们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话规律了如指掌,有丰富的狩猎经验。
最早生活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西从贝加尔湖,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入侵,鄂伦春人中的一部分,从黑龙江以北陆续南迁到大小兴安岭,现分布在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南木、黑龙江省十八站,白依那、黑河、逊克、嘉阴等地、人口已达6千余人。20世纪40年代他们还是一个带有原始公社残余的游猎民族,猎获物在部族内平均分配,保存着一些原始社会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的习惯,老、弱、伤、残者不但分到一份,而且还要多一些。现在他们已经实现了定居的生活,告别了狩猎,成为森林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者。鄂伦春人心灵手巧,能够利用桦树皮制作出精美的手工艺品----衣、鞋、盒、篓、桶、箱,甚至是轻巧的桦皮船。这些物品上有美丽的图案,轻巧耐用,精致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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