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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跳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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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岭头   发表于 2013-3-18 12:26: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分类:非物质文化
口号:暂无
简介:中国傩,约形成于公元前16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商周时期,在古籍记载中,它是一种以戴面具驱鬼逐疫的形式出现的祭祀活动。经过几千年的流传,它已经成为华夏民族普遍的仪俗。在传承的过程中,它始终伴随着傩仪、傩歌、傩舞、傩戏等一系列文化艺术现象,当代学者称之为“傩文化”。

    在广西南部地区的钦州、灵山、浦北一带,每年的农历八、九月份,大部分村庄以氏族为单位,陆续过“岭头节”。“岭头节”,部分地区又称“吃庙”,其隆重程度仅次于春节。“岭头节”中最重要的祭祀活动是“跳岭头”,是一种为村屯辟邪收妖除瘟、祈求庄稼丰收、人畜平安、保护村屯清吉所进行的一种宗教活动,因其多在村边缓坡岭头上举行,故称为“跳岭头”。祭祀过程中一人击象鼓指挥全局,二人敲锣配合鼓声,老道公跟随音乐节奏,有次序地完成每一个程序。它的特点是歌时不舞,舞时不歌。各村每年都在农历八至十月这段时间内举行一次,历次遵循,已成惯例,故又称“还年例”。

    据民国三年《灵山县志》卷二十二《风俗志》记载:“八、九月各村多延巫师鬼童于社前,跳跃以编,始入室驱邪疫瘴,亦乃乡傩之遗意也。”这说明灵山县的“跳岭头”与古代的乡傩有血亲关系。这种带有古傩特征的“跳岭头”习俗,其最早文献见于明嘉靖版《钦州志》卷一《风俗》中:“八月中秋,假名祭报。装扮鬼像于岭头,跳舞,谓之跳岭头。男女聚观,唱歌互答,因而淫乐,遂假夫妇,父母兄弟恬不为怪。”据灵山县秦屋山村老艺人黄业高、秦宾缘介绍,该村自秦允函、黄志能立庙、立社起,就开始在村场跳岭头了。据秦家族谱,秦允函距今已有十七代,如按每代二十年推算,秦屋山村的“跳岭头”至少有三百四十年。

    2006年,“跳岭头”被确定为广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联系:暂无
网址:http://fy.folkw.com/view.asp?id=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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