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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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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现各地的秧歌一般以秧歌舞队为主要形态,舞队人数少则十数人,多时达上百人,既有集体舞,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等多种表演形式,根据角色的需要手持相应的手绢、伞、棒、鼓、钱鞭等道具,在锣鼓、唢呐等吹打乐器的伴奏下尽情舞蹈。各地秧歌的舞法、动作和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威武雄浑,有的柔美俏丽,千姿百态,美不胜收。
秧歌是中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民间舞种之一,既有表演性的,也有自娱性的,自娱娱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各地均出现过一些有代表性的民间秧歌艺人,很多民间艺人对新中国舞蹈事业的建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环境随之发生变化的今天,能够掌握传统秧歌技艺和纯正舞蹈风格的民间艺人已寥若晨星,保护和传承工作亟待进行。
陕北秧歌是流传于陕北高原的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和代表性的传统舞蹈,又称“闹红火”、“闹秧歌”、“闹社火”、“闹阳歌”等。它主要分布在陕西榆林、延安、绥德、米脂等地,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绥德秧歌最具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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