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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
口号:暂无
简介: 何谓“火虎”?顾名思义,即浑身危火之老虎。据老艺人回忆,“火虎”表演是由邹城市平阳寺村周家根据普通的舞狮表演和民间的礼花筋表演综合演变而发明的,至今已有120余年的历史。尔后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特的热烈喜庆、扣人心弦的民间舞蹈表演形式,在其鼎盛时期曾多次被外地邀请演出。
火虎表演,道具制作工艺繁杂,为周家不外传的独家工艺,世代传承,迄今已传了五代。虎衣由虎头、虎身、虎尾三部分组成。虎头由白蜡条(一种柔韧的树枝)编成,为直径约75厘米的半球形。五官俱全,栩栩如生,额前有“王”字。虎眼用蒙着红绸布的灯泡或手电筒(古时用点燃的炷香)制成。插满礼花筋后,虎头重约15公斤。虎身为11块100厘米长、15厘米宽、1.5厘米厚的木板拼接而成,用皮条连缀成半圆弧形状,展开后约150厘米宽。每个木板外侧钻有上百个小孔,共约千余个,每个小孔内插入一根30厘米长的礼花筋。虎尾长约140厘米,用白蜡条编成,缠绕礼花筋。整个虎衣插满礼花筋后重约25公斤。顶虎人身披虎衣,手持短拐,躬身而行,进行表演。
打虎人身穿木制衣甲,背上插有四根“护背旗”,头戴高约70厘米,直径65厘米的巨大斗笠,小腿外侧和前侧装有木甲,手持长约180厘米的打虎棒。衣甲和打虎棒均插满礼花筋。
礼花筋是毛边纸卷火药制成,包含硫磺、硝、木炭和盐,点燃后火花四射。置办“火虎”和打虎人的行头需要2700多根礼花筋。
火虎的表演场面宏大壮观,多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二晚上。 围观者人手一支点燃的蜡烛,场里场外光照如昼。表演前,一般配合高跷、二仙斗、舞龙灯、蛾子等其他民间艺术综合演出。夜幕降临,压轴戏“火虎”表演隆重登场,这时现场气氛达到高潮。顶虎人和打虎人装扮停当,锣鼓响起,众人上前点燃顶虎人和打虎人身上的礼花筋。打虎人首先出场,手提火棒,威武雄壮,气宇轩昂。绕场两圈再念一段道白:“我乃十三太保李存孝是也!奉父王之命押运粮草。路经此山,闻听大虫伤人,延缓未进。忽听得耳边风声响动——呀呔!真乃好虎也!”这时“火虎”上场,全场观众所持蜡烛一齐熄灭,只见“火虎”双眼如炸,张牙舞爪,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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