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兴(1916-),江西省
弋阳县人,原中共中央副主席、中顾委
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
军衔。
汪东兴,1932年由共青团转入
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
排长、干事、特派员、连
政治指导员、大队政治教导员、总支
书记,第二野战医院
政治委员。参加了
长征。参加
红军在陕甘宁地区的东征,
西征战役的医疗救护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任两延(
延川,延长)河防司令部组织科科长,
八路军卫生部政治部副
主任兼组织科科长,
白求恩国际和平总医院政治委员,
中共中央社会部三室副主任、二室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央直属队司令部副
参谋长,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
处长兼警卫处处长。1947年任
毛泽东贴身警卫。曾随毛泽东、
周恩来、任弼时等
转战陕北,负责警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
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兼警卫处处长,公安部八局副局长、九局局长,
公安部副部长,江西省副省长,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局长。
汪东兴与毛泽东主席在一起
1955年被授予
少将军衔。是第三、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第九届
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