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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所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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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人生   发表于 2011-8-30 23:30: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道德的起源和本质、社会作用问题。这也是历朝历代的思想家所意图探讨的问题。这正是伦理学所探讨的最基本的问题。中国历史上是思想家们曾用天人关系、人性论、义利关系等范畴和命题讨论这个问题,他们的基本观点当然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不管是把道德的起源归结为天命、心性,还是神秘主义的道、具体物质的水,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但是也确有一些思想把道德与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联系起来,具有部分的合理因素。另一方面是个人利益与阶级、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义与利的关系。

2、道德的社会作用问题。这一问题表现在德治与法治、德治与道治的关系的关系上。以孔子、管子为代表的学者重视道德的作用,并在不同程度上有道德决定论的倾向。儒家主张德治或仁治,即治理国家和社会以道德管理和道德的自我管理为主,德治优于法治。儒家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即以体现强制力的政来管理,以体现暴力的刑来统治,则民众虽然免于犯罪,却没有廉耻之心,如果用德来教导,用礼教来教导,则民众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人心归服)。孟子更进一步主张仁治争心为上,人心只能得于仁治。孟子认为”仁政无敌“,仁治的原理和作用在于”得道(有德、行仁)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

法家则从当时的乱世出发,反对礼治,主张法治。法家认为“儒以文乱法”,“用之则乱法”,主张任力而不任德。法家认为“民如飞鸟禽兽”,因此明主对民众的方式是“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必须用法之相忍,而弃仁义之相怜“即以法治实现相互容忍,放弃仁义实现相互怜悯。但历史一再证明,一味地严刑峻法,放弃伦理管理,同样难逃厄运,如秦朝的二世而亡。

兵家孙子二者兼顾主张文武并治,“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提出“修道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孙子的观点更为全面正确。

道家主张道治,认为仁治是低层次的。老子指出,正因为没有按道进行管理,才提出仁义的要求;处理亲戚关系和治理国家中的伦理管理也是人法违背道法的结果。“大道废,在仁义……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贞臣“。老子认为相对于道而言,德、仁、义礼都是次要的,“故失道(偏离道,违背道)而后德(去体现、恢复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所以最重要的是知道、法道、用道的道治,以道法为人法,而不是德治,相应的有效的管理方式依次是“太上知有之(最好的方式是让下属知道有此领导就行了,是无为而治,符合道法),其次亲之,其次誉之,其次是畏之,其次侮之。”

2、道德所研究的是人的最高的理想问题、人格追求、人生境界等问题,也就是至善——即个人幸福的实现。社会的至善是社会群体幸福的实现。幸福生活历来是人追求的最终目的。比如儒家追求尧舜禹的大同之世。佛家追求涅  

、大彻大悟。道家追求与世无争,得道生天。

3、人性问题:它涉及到道德的起源、本质问题,人们的道德品质的培养问题,甚至还涉及到政治道德问题。在人性问题上,历来有多种视点,尤其是先秦时期关于人性问题的争论,如性恶论、性善论及性无善恶论。其一,性善论的代表是孟子,他认为人性至善尤水之就下也。其二,性恶论的代表是荀子,他认为追求生理欲望的满足是人的本性。其三,性无善恶论,其代表是告子,他说人性无所谓善恶“性尤濡水,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其四,性三品论,其代表人物是董仲舒,他认为人性有上、中、下三等。其五,性有善恶论,代表人物是世硕,他认为人性有善与恶两个方面的矛盾。其六,性善恶混杂论,其代表是西汉的杨雄。

4、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的形成问题。它与人性问题、人生境界和政治人才的培养紧密相关。中国历来重视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问题,一些唯物主义思想家比较重视物质条件、环境影响和道德实践;一些唯心主义思想家则比较强调精神条件和个人修养。古人们也总结出不少道德修养方法,如孟子的静思、寡欲、养性,认为通过自己的“特其志”的修养功夫,可以涵养成一种“塞于天地之间”、“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够经得住各种考验,就可以临危不惧,做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荀子的养心;《中庸》提出的“慎独”,《大学》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齐家、治国、平天下”,

由内圣而至外王。宋代思想家朱熹强调“道问学”、“尊德性”的统一,他根据《中庸》中“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的思想,认为“修身之要”就是要“言行忠信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明代思想家王阳明认为“人的道德理论、道德意识,必须与自己的道德行为相一致,因此“言行一致、笃实躬行”就成为道德修养的根本要求,他认为“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反对道德理论同道德行为的背离。可以说,无论是唯物主义思想家还是唯心主义思想家,他们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方面都积累、总结了大量实践经验,有许多合理之处,也有各自的缺点和局限。

5、道德评价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善恶责任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它表现为“性”和“命”或“义”或“命”的关系问题。儒家宣扬“知命”,又强调“见义勇为”,兼重“义”与“命”。墨家宣扬“非命”,把“力“与“命”对立起来。二是道德评价的依据,即动机和效果的关系问题。我国历史上又称之为“志”与“功”的关系问题。墨子和孟子都谈论“志功”,墨子提出“合其志功而观之”的命题,强调动机与效果的统一。从此以后,对此问题争议不多。三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也就是道德原则和规范问题。

6、人生的意义问题,即人生价值、人生幸福,关心的是人怎样生活才有意义等,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及出世入世问题,公私问题等。主要是为他人还是为自己的问题。

8、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规范问题。它对于人们的行为、日常生活、国家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孔子提出了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孟子有提出“仁义理智”、“孝悌忠信”等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序列;管子则把“礼义廉耻”作为主要道德规范,董仲舒以“仁义理智信”为五常。孟子的“四德”和董仲舒的“五常”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有深远的影响。法家提出“废私立公”说作为人类行为的准则。道家提出了无为作为道德的原则等。总之,中国传统道德中关于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规范都包含着仁、公正、和谐、诚信等原则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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