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8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对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成为我省公安机关获此殊荣仅有的2个集体之一。记者日前采访获悉,该车管所也成为全国车管部门和全省公安交通部门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
淄博车管信息服务中心视频调度台实时监控全市各区县车管所及车驾管服务网点
驾驶人在张店交警大队潘庄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相关业务
博山交警大队“流动车管所”服务车开进山东华成集团为职工办理车驾管业务
博山交警大队白塔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便民头盔
鲁网4月17日淄博讯(记者 孟斌 通讯员 杜立谦)今年4月8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对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成为我省公安机关获此殊荣仅有的2个集体之一。记者日前采访获悉,该车管所也成为全国车管部门和全省公安交通部门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以弘扬雷锋精神,推行民生警务为总抓手,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这一要求,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民意导向为主导,以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车辆管理所”为总体定位,紧紧抓住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这一有效载体,积极投身“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具体实践活动。2012年8月,雷锋班有关负责人专程来到淄博,授予淄博市车管所全国首家“雷锋车管所”殊荣。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构建“六位一体”服务体系,车驾管办理实现零距离、全覆盖。车管工作的本质和目的都是为民服务。在视察全市车管工作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丁冠勇要求全市公安系统特别是交警部门要将雷锋精神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增强公安工作服务民生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行社会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按照要求,支队车管所将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定为工作宗旨,创新社会管理,业务办理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实现“基础业务就近办、热点业务网络办、便捷业务在线办、偏远业务上门办、检验业务预约办、简单业务自助办”六项服务承诺。全面建成以市、区(县)车管所,车驾管延伸服务网点、“网上车管所”、“电话车管所”、“流动车管所”和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车驾管服务新体系,实现了车管服务的“零距离、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2年底,全市车驾管服务网点已达101处,这百余个网点采取错时服务,即你下班我上班的模式,实现群众下班后社区网店仍可办业务。精心打造的“百家群众身边的车辆管理所”,在全国率先实现“城区三公里、五分钟,郊区五公里、十分钟”的服务规模,不管群众住在中心城区哪个位置,离家最近的交管服务站都在三公里范围内,只需要五分钟车程。
做大做强“网上车管所”,群众关心关注的预选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预约考试等10项车驾管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去年以来,支队车管所还开辟了微博服务阵地,在车管微博建设上,淄博市车管所先后推出了“车管业务播报”等特色栏目,并整合全市车管部门微博资源,搭建了“淄博车管微博群”,利用微博及时回复群众问答。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市邮政速递公司合作,建设了山东省首家“电话车管所”,群众只要拨打服务热线0533--2136789,就可申请办理21项车驾管业务,邮政速递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就将制作好的牌证送到群众家里。“电话车管所”开通至今,已累计在线办理7.7万余笔车驾管业务,得到了办事群众的高度评价。
为了提高便民服务效率,支队车管所购置了10台3G网络“流动车管所”服务车,建成全省首家“流动车管所”。“流动车管所”配备先进的网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可深入公安网络未覆盖的村居企业和偏远村镇上门办理车驾管业务。“流动车管所”投入使用以来,进社区、入企业、下乡镇、赶大集,累计开展上门服务420余次,共办理车驾管业务2.9万余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50余场。
据介绍,淄博市正在强力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平台”在全市的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10台校车、3216台大中型客货车纳入监管平台监管范围。该平台自应用以来,累计发送交通安全告知短信83.2万余条,发布超速预警70.2万余次,疲劳驾驶预警16.1万余次,有效杜绝了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先后蝉联“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殊荣,并被授予全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高新区、博山交警大队车管所迈入“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行列,占全省“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总数的四分之一。同时,周村、临淄、博山、高新区4个车管所被省厅评为全省“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数量位居全省17个地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