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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再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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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13-4-18 16:40: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330145954156189374.JPG 昨日,记者自农业部门获悉,我市将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这也是继2008年公布首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来的再次评选,全市符合要求的瓜、菜、果、茶、食用菌、中药材、粮食等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可以报名,终评确定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将有可能享受资金扶持。
  昨日,记者自农业部门获悉,我市将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这也是继2008年公布首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来的再次评选,全市符合要求的瓜、菜、果、茶、食用菌、中药材、粮食等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可以报名,终评确定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将有可能享受资金扶持。
  据悉,已公布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不再参与本次申报,但已更换名称或已更换经营主体的可以重新申报。评选标准为一)有龙头带动。(二)基地具有一定规模。(三)基地农业生态环境良好,没有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废弃物、医疗污水和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的区域。(四)有相关农产品标准化种植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五)基地必须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并通过其中一种认证。(六)基地要建立生产记录,有规范的田间管理档案,要健全管理制度,包括统一服务制度、质量检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七)基地应建立农资专供点,实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八)基地设立农药残留检测点。(九)基地必须明确管理责任人,对基地的建设管理及产品质量负总责;必须明确生产技术负责人,对基地生产和管理技术负总责。(通讯员 孙淑珍 刘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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