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督体系的逻辑学》
“就我自己而言,我不在意我的动向被跟踪、我的习惯被保存在聚合数据库里,如果(这大有可能):
⑴ 我知道什么信息、在哪里、为什么、被谁收集。
⑵ 不管他是明着收集还是暗着收集,我都同意,我也知晓。
⑶ 我有机会来纠正它,并使这些数据为自己所用。
⑷ 我这样做得到一些好处(建议、协同过滤、经济支付)。
现在,如果能同时满足这四个要求中的三个,我就赞同这样的技术。如果这四个条件都满足,我很高兴有人监视我的一切。”
这是凯文·凯利在《技术元素》中提到的关于监督的可接受性问题,其实,这也是现行互联网技术以及手机技术中正在风行的关于监控方面的问题。如果做下延伸,那么对于公务系统及公务员的监督,更加适用,一则公务职能就在于是一种信托机制,它有义务接受监督;二则给公务系统公务员提供的高薪及高福利,就是为了置换其行使公权力应该交出的必需的隐私权。所以,对上面的条件做下补充,就可以换成包括高薪养廉逻辑性在内的国家监督体系高效达成的条件:
⑴ 我知道什么信息、在哪里、为什么、被谁收集。
⑵ 不管他是明着收集还是暗着收集,我都同意,我也知晓。
⑶ 我有机会来纠正它,并使这些数据为自己所用。
⑷ 我这样做得到一些好处(建议、协同过滤)。
⑸ 我得到足以保证相对于本地区而言中高品质生活的薪水、福利以及正常退休的一大笔退休金(当然,如果犯了错误或者违法,可以按照事先规定接受被取消退休金)
⑹ 真正的安全与实时的监督密切相关,这可以确保我思想、情绪波动时的犯错——比如贪污腐败。
⑺ 行使公共权力而接受公共监督,这是基本的国家管理体系的逻辑与伦理,我尊重并接受。
......
此巨著
由
雅志方略独家奉献
并委托
雅志基础-系统图书出版机构独家发行
雅志方略国家管理体系改革中心实验室
2012/9/4 世界创意谷 中国智慧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