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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男子因盗窃“二进宫” 服刑期间查出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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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13-3-25 09:27: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有你就是幸福 于 2013-3-29 10: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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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口晚刊讯对于李某来说,监狱已经进了两次,但在3月21日,正在潍北监狱服刑的李某又被押解回到东营,因为司法机关又发现了他的一项漏罪,让他接受法院的重新判决。

  2010年,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东营区人民法院判刑,2011年释放,2012年8月又因盗窃罪被东营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在服刑期间,司法机关又发现了李某的一项漏罪。

  事情发生在一年前,2012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某与几个朋友在东营区德州路某饭店吃饭喝酒之后,几人发动汽车准备出发时,恰好停在对面的崔某的车也准备离开。由于双方都喝了酒,二人互不相让,并且开始指指点点谩骂起来。崔某和李某等都下了车,由于崔某年龄较大,李某的人多,所以李某几人围着崔某开始撕扯。此时张某正好骑电动车来到饭店门口,张某看不下去,于是大喊让李某等人停手,张某还说他们多人不能欺负一个年纪大的人。李某越听越不顺耳,大骂张某多管闲事,并上去把张某按在地上,对张某拳打脚踢。李某的朋友一看形势不好,赶紧把李某拉上车走了,这时张某已经满脸是血的躺在地上。经法医鉴定,张某构成重伤。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于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有余罪未判决,依法应数罪并罚。最终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与前罪所判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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