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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户改细则”明确租房落户原则“一户一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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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13-3-27 09:43: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聊城市下发的《聊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到,在聊城市市区(包括东昌府区、聊城经济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住成套住房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并实际随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把户口落在租来的房子上,这对聊城市民来说是件新鲜事。政策一出,租房落户一时成为市民尤其是外来人口关注的焦点,然而由于实施方案中未对相关概念和办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租房落户一直未能实施。落户需满足条件、如何落户等使众多市民产生困惑。3月26日,记者在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聊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方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租房落户及办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旨在建立以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新户籍管理制度。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聊城市公安局近日出台的文件中,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政策界限及相关概念作出解读,其中包括对“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作出明确解释。

          租房落户原则“一户一址”
    在得知租房可以落户后,不少市民提出疑问,如果只要租两年成套的房子就能落户,那一套房子上,岂不是可以落无数户?这样岂不是很混乱。

    《方案》中对此作出规定,明确办理租赁方屋落户,必须遵循“一户一址”原则,即出租房屋地址已经登记有户口的,同一地址不得重复登记户口,一套房子只能出现一个户主。出租房主与承租人达成协议,同意在租赁房屋实际地址落户的,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房主户口迁出前,该地址不能登记其他户口。

          租房落户须出具合法租赁证明
    《方案》提出,租住成套住房实际居住一定年限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申请登记落户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及直系亲属相关申请证明、合法出租租赁证明、出租房主和承租人签署的租赁房屋落户合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证明其合法稳定职业的相关资料。

    对于合法出租租赁证明,包括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实际租房中,这往往是大家容易忽略的。

    据悉,想要办理租房落户的市民需按照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理租房落户所需基本材料提出申请,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完成调查核实并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细则规定整个审批过程不超过20个工作日。(记者 王桢 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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