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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五类公共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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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13-4-13 17:29: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有你就是幸福 于 2013-4-13 20:56 编辑

 齐鲁网菏泽讯(记者 爱印)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菏泽市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对已获得和新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娱乐场所五类公共场所进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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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总分按100分标化,其中A级(90分以上)为卫生状况优秀,B级(70分--89分)为卫生 状况良好,C级(60分--69分)为卫生状况一般,总分低于60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 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位C级。



  同时,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实施社会公示,须在场所醒 目位置张贴卫生监督部门制作的统一标志向消费者明示。据悉,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量化工作,量化评价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价 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 配监督资源;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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