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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率先实行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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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13-4-17 15:31: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0e614bad1b.jpg  “一开始,我不知道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这回事,后来得知脑梗死今年被列入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范围,除新农合报销外还能享受这个大病险。母亲这几个月住院花费大概八万多元,最后报销了六万多元,自己才花了两万多元。”莱城区方下镇许小洼村杨文彬对记者说,“大病保险真是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尤其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也让患病的家人可以安心治病了。”小杨说的正是我市今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的重大疾病保险补偿。

  据悉,除脑梗死患者可以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外,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结肠癌、直肠癌也一并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从去年开始,莱芜市就开始酝酿实施大病医疗保险,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通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莱芜市分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给予补偿,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所需资金从新农合结余或年度新增政府补助中支出,不额外向参合农民收取费用。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得到了相应补偿,8000元以内(含8000元)部分补偿17%;超出8000元部分补偿比例高达73%,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新农合报销后,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相当于给参合农民上了双重保险,减轻了就医负担。

  截至目前,莱芜市受益于此项政策的参合农民已有1241人次,报销金额130.21万元。(孙霞)

(责任编辑  周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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