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下海经商,先后创办了天竺服装厂、长江龙实业总公司。1993年创办盘锦兴隆大厦并任总经理,1996年兴隆大厦销售三亿元,进入中国零售行业百强,创造了全国三类城市的一个商业奇迹。2000年注册成立了辽宁兴隆百货集团并任董事长,2001年收购原沈阳东亚商业广场组建沈阳兴隆大家庭任总裁,至2004年兴隆百货集团已连续九年稳居全国商业百强行列。
个人简介:
李维龙,辽宁省人大代表,29届奥运会火炬手。
1964年出生,祖籍安徽。
1984年营口师专毕业后,在辽河油田钻井中学执教。
1987年,辞去公职,从自家的小卖店开始了从商之路。
1993年,李维龙和三个大学同学共同创建了盘锦当时最大的商场——盘锦兴隆大厦。
1996年,兴隆大厦销售额达到3亿元,进入中国商业百强。目前,兴隆大厦已实现年销售13亿元,连续13年进入中国商业百强,创造了中国三级城市的商业奇迹。
1997年,李维龙迈出了发展连锁的步伐,陆续建立了大石桥兴隆商城、盘锦兴隆二百。
2001年,进军沈阳,收购当时号称亚洲商业航母——20万平方米的原沈阳东亚广场,组建沈阳兴隆大家庭。
2008年,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已有12家大型连锁商场,十几家在建商场。年销售突破50亿元,纳税2亿余元,现有员工3万余人,总经营面积超 50万平方米。2008年名列“中国连锁经营100强”第49位,是辽宁区域商业的领军企业,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