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收购储藏加工家禽每吨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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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66 | 回复0 | 2013-5-10 08: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对家禽生产的影响,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5月3日,山东省东营市下发扶持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对种禽生产和活禽加工进行补助,每只种禽补助15元,农业龙头企业每收购加工储藏一吨家禽产品补助100元。

  按照通知规定,以2013年3月31日存栏数为准,财政按每只种禽15元标准对祖代以上种禽场和家禽地方品种资源场给予补助。省、市、县区财政分别补助40%、30%、30%;财政按每套种禽3元标准对父母代种禽场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各补助50%。种禽生产补助名单和数额由市畜牧局提供。

  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助,省、市、县区财政分别补助40%、30%、30%,缓解家禽产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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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检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协会、肉鸡企业、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鸡肉营养特点、高温烹饪烹调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

(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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