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张店区宣传并落实社补岗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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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13 | 回复0 | 2013-5-21 08: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入四月份以来,为推动张店区失业人员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减轻企业招工压力,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根据市局、市就业办指示和相关政策规定,对企业实施了社保补贴、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宣传及落实措施。
按照政策规定,本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的,张店区在相应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人员、双零家庭成员、持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人员及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等失业人员。仅半个月内,已有11家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2人。该项政策有利地促进了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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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税收减免政策主要针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商贸、服务型企业两大群体,经审核认定的“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失业人员和企业3年内均可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该政策自实施以来,共有5家企业及自主创业者通过审核认定,其中2家为商贸企业,3家为自主创业的个体经营者。
企业社保、岗位补贴及税收减免政策旨在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政策实施以来,通过我办综合服务区工作人员的大力宣传,受到广大企业和失业人员的积极响应和赞扬,对缓解全区就业压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综合服务区 谭亚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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