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开文简介:
姜开文,男,1945年2月出生,籍贯山东省平原县,高级政工师。
1970年8月,在三机部二0二厂参加工作,任技术员1976年6月,调莱钢第二铁厂,任技术员;
1978年4月任第二铁厂技术科副科长;
1980年11月任第二铁厂高炉车间主任;
1982年8月任第二铁厂高炉车间主任兼党总支书记;
1983年1月,任第二铁厂副厂长;
1983年3月任第二铁厂厂长;
1985年1月任莱钢总厂党委副书记;
1988年12月兼任莱钢总厂副厂长;
1991年7月任莱钢总厂党委书记;
1992年12月,兼任莱芜市委副书记;(副厅级)
1997年8月,任莱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正厅级)
1999年3月,任莱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1999年4月,任莱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999年4月,任莱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0年4月,任莱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姜开文同志是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代表。先后当选为中共山东省六、七、八届省委委员。
个人荣誉:
1993年,被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1994年,被授予“山东省最佳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1998年,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同年,被授予“全国政研会工作奖(个人奖)”;
1999年被授予“全国冶金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2001年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002年4月被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2003年4月,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年5月,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