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访谈] “破案能手”彭学峰:能征善战冲锋在前的忠诚卫士

[复制链接]
查看1683 | 回复0 | 2012-12-31 2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聊城8月24日电 彭学峰,男,中共党员,现年40岁,现任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中队长。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彭学峰同志一直兢兢业业,默默的奉献在公安工作第一线。今年3月份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以来,彭学峰同志更是以身作则,围绕“多破案、破大案”的工作思路,带领中队民警连续奋战,先后立查各类案件12起,破案8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10人。2012年7月30日,被山东省公安厅评为“破案能手”。


捕捉战机,关键时刻身手


2012年3月,彭学峰通过工作发现,冠县某轴承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行为,而且数额巨大。他迅速带领中队民警对该举报线索进行摸排核实。经了解,该公司在经营期间一直没有实际的生产活动,甚至连长期的工人都没有,而且部分生产设备也被拉走。获知这些线索后,彭学峰更加坚信侦查方案的准确性。为掌握确凿证据,他带领民警到当地电力部门询问相关情况,发现该公司由于生产所产生的电费也是微乎其微。随后彭学峰经调取公司相关账目,发现该公司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开具了一千六百余万元的增值税发票,他敏锐的感觉到一起大案已经被揭开了一角。最终,经初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所开具的160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其中1200余万是以虚开方式开具的,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税收损失。


运筹帷幄  招降犯罪嫌疑人


在初步掌握了该公司的犯罪证据后,为了抓住战机,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决定对该案的主要嫌疑人刘某开展工作,但连续两次找寻刘某,均没有结果。办案民警开始担心,难道是刘某听到了风声而潜逃他乡了吗?但此时,彭学峰并没有急于采取抓捕手段,而是耐心地做刘某家属的工作,一谈就是几个小时,讲清法律政策,要求他们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督促刘某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彭学峰的教育规劝下,其家人主动找到刘某,于2012年5月20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随着主犯刘某的落网,另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先后被抓获归案。


辗转万里  确保案件全结


在侦查此案的工作过程中,彭学峰不畏艰难、连续奋战,带领中队民警连续转战浙江、黑龙江等10余个省、市,行程上万公里,白天奔波于各企业、银行之间,忙于调查取证,夜晚又要对大宗相关的帐目、材料进行梳理,制订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正是由于他这种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使得该案件得以成功告破。原来,刘某的公司在成立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生产,刘某看到他人经营有方而走上了致富的道路时,贪念占据了他的内心,以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手续费的形式,开始了他的犯罪活动。在看守所里,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后悔异常,他说“都是贪心惹的祸”。6月26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执行逮捕,7月14日,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月23日,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廉洁自律  两袖清风不染尘


在执法工作中,彭学峰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 他常说“做为一名人民警察始终要用党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要用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这样才能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称号”。 在工作中,他严于律己,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树立了良好的公安民警形象,使得侦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法律的检验。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彭学峰不重名利,默默无闻地工作,他多次把立功受奖的机会,把荣誉让给了战友和同事。有人问:你整天玩命地工作,图个啥?他说:不图啥,我干工作要对得起头顶的警徽,对得起群众对我们警察寄予的厚望。(高玉清 蒋鲁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