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年生,原名董贤琮,又名
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
黄安(今红安)人。
董必武
1903年考取
秀才。
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
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
教员。
1911年参加了
辛亥革命,同年加入
中国同盟会。
1914年考入日本
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
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
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
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
1918年回国,参加
护法运动。
1919年在
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
武汉中学,教授国文。
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
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7月出席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
湖北省的党组织,任
中共武汉区委
委员,湖北民运部
部长,湖北省委委员。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
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
主任,国民党中央
候补委员。
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
列宁学院学习。
1932年回国,在
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
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
书记,中央工
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
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
1934年10月参加
长征。到
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
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
主席。
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
1945年代表
解放区参加旧金山
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
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
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
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
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
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
中央政治局常委。
出版有《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董必武年谱》。
1975年4月2日在
北京逝世,终年90岁。
[1]
主要贡献 董必武
同志在本世纪初参加过辛亥革命,又是
中国最早的共产主义者之一。他的一生,是同中国
董必武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近百年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人民革命斗争紧紧相联系的,是同中国共产党的产生和发展、党的主要领导活动紧紧相联系的。中国近代急剧变化的历史潮流,淘汰了多少显赫一时的风云人物。但是,董必武同志始终站在伟大历史变革的前列。他在中国的旧
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地随着时代前进。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卓越的
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法学家,伟大的
马克思主义者,党和
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伟大的
共产主义事业,毕生奋斗不息,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巨大
功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