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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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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逍遥   发表于 2010-8-6 14:39: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要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均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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